细化优化扶持范围、扶持措施和申请流程……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新政策出台!
进一步细化优化扶持范围、
扶持措施和申请流程等;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近日,珠海出台新政策,
深化企业普惠金融服务,
营造良好融资环境,
进一步扩大企业受惠面。
一起来关注↓↓↓
近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珠海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自2022年11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什么是
“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
有哪些合作机构?
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有哪些?
快随小编来了解!
《细则》指出,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以下简称融资平台)是指由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和贷款企业(或转贷企业)共同组成的,旨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一种合作方式。
《细则》所称企业是指在珠海辖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属产业不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划定的“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以及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的企业。
根据《细则》,合作机构包括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资金管理机构、融资平台承办机构共五类。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合作机构。
《细则》支持的贷款项目类型、
支持方式有哪些?
贷款贴息资金和转贷过桥资金
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让我们一起看下
《细则》中的重点内容↓↓
支持内容
合作机构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给予合作机构信贷风险补偿,同时给予贷款企业贷款利息(担保费用)补贴。支持企业贷款项目包括产业贷、目录贷、信用贷、首笔贷、技改贷、支小贷、股权贷、投资贷、供应链贷和担保贷共十类。
▲资料图。
产业贷:合作银行为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产业企业发放不超过3000万元部分的贷款。
目录贷:合作银行为我市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创新型(独角兽)入库企业、近三年小升规中小工业企业、近三年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企业、近三年承担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企业、跨境电商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
信用贷:合作银行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制造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发放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无抵押、无质押(知识产权质押除外)信用贷款。
首笔贷:合作银行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制造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发放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贷款的首贷户。
技改贷:合作银行为我市企业开展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工业技术改造贷款项目是省市共建项目,合作银行为我市工业技术改造备案项目名单内企业,发放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3 倍贷款的项目)发放不超过3000万元部分的贷款。
支小贷:合作银行使用支小再贷款资金(支小再贷款资金是指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向珠海市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用于支持银行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发放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贷款。
股权贷:合作银行为我市制造业企业通过股权质押方式发放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贷款。
投资贷:合作银行为已获得市(区)国企或创投机构股权投资的制造业企业,发放不低于股权投资金额50%的信用类资金(非抵质押贷款授信)且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贷款。
供应链贷:合作银行围绕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放应收账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供应链贷款。
担保贷:合作担保(保险)机构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担保贷款;合作银行通过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贷款企业签署三方赔款转让协议或三方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制造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
《细则》提出,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为合作机构提供信贷风险补偿,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给予符合条件企业贷款利息(担保费用)补贴,设立转贷过桥资金池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过桥资金。
▲资料图。
支持方式一:给予合作机构贷款风险补偿。对合作机构为我市符合条件中小微企业按本细则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贷款发生不良的,给予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补偿。贷款用途仅限于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支持范围为上述十类贷款项目。
支持方式二:给予企业贷款利息(担保费用)补贴。对获得合作银行、融资担保(保险)机构为我市符合条件中小微企业发放的银行贷款、担保融资的,给予一定额度贷款利息(担保费)补贴。补贴资金仅限于企业用于支付贷款利息(担保费用)及生产经营活动。支持范围为目录贷、信用贷、支小贷和担保贷四类贷款项目。
支持方式三:提供到期还款企业转贷过桥服务。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通过转贷过桥资金为其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
贷款贴息资金
办理流程及标准
办理主体:贷款企业填报信息,合作机构代企业办理。
贷款利息(担保费用)补贴采取“阳光代办”方式,通过“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或“珠海产融平台”集中办理,每年办理一次。企业填报、机构办理:企业补贴实行“免申报享受”方式申领,企业只需完成资金申报平台账号注册、填写补贴资金拨付账号等基本信息即可,由金融机构提供“阳光代办”服务,代企业提供所需资料和数据,避免企业不会申报而错过补贴,减少企业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扫描上传、打印装订的申报麻烦。
支持范围:符合上述目录贷、信用贷、支小贷、担保贷四类贷款项目的企业,通过合作机构获得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的贷款,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备案,给予企业贷款利息(担保费用)补贴。
补贴条件: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在补贴贷款项目期限内没出现逾期且正常支付利息的项目。补贴贷款项目期限以办理通知为准。
补贴标准:
1.目录贷、信用贷贷款项目利息补贴标准:按贷款项目最高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目录贷中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可同时享受省市的贴息政策,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2.支小贷、担保贷贷款项目利息补贴标准:按贷款项目最高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担保费补贴标准:对通过融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担保获得合作银行贷款的企业给予担保费补贴,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主要有如下5个程序:企业注册账号、企业填写信息、金融机构提交材料、承办机构项目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补贴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补贴资金至企业。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转贷过桥资金
管理及使用流程
办理主体:合作机构办理,企业配合。
支持范围:转贷过桥资金仅限用于支持本《细则》所指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项目贷款的过桥,表外业务融资不适用于本《细则》。支持项目范围包括: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以及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企业。
使用对象:重点支持我市从事实体经济运营的企业,不包括下列情况:有银行贷款当前逾期、有银行欠息未还的。
收费标准: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的,使用不超过3天的按不超过使用资金金额的1‰收取费用,三天(含)之内为一次,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超出部分按照0.4‰/天的标准收取。企业使用转贷资金前预先缴纳一次的费用,业务结束后补缴超出天数费用。
例如:企业申请使用一笔1000万元转贷过桥资金,使用不超过3天(一般3天内完成)的支付1万元费用。
主要有如下10个环节(企业需协助办理第1、4、6、9、10项):
1.企业向合作银行提出使用转贷过桥资金申请;2.合作银行审核企业转贷相关资料;3.合作银行提交资料至服务机构;4.服务机构对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初审;5.管理机构和承办机构签署审批意见,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6.项目审批通过后,企业将所需费用存入指定账户;7.合作银行通知管理机构放款;8.管理机构发放转贷资金;9.合作银行发放新贷款后,管理机构回收转贷资金;10.管理机构与企业按照收费标准进行费用结算。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细则》原文。
期待《细则》的出台,
能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发挥金融赋能的最大效应,
助力珠海企业做大做强。
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部分图片来自珠海传媒集团